返回栏目
首页通告 • 正文

玉树市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的通告

时间: 来源:市消防安全委 作者:消息 浏览:

玉树市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玉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三、整治措施

  场所自查:三类场所要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

  隐患曝光:市级融媒体开设专栏,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检查单位现场召开曝光警示会议。  

  “三支处置队伍”: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集中开展大演练活动。

  “四个一”活动: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学前后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隐患大排查、一次宣传教育、一次火灾扑救及逃生疏散演练。

  “五个一”举措:检查人员在对单位检查中要落实一次检查,一次帮扶,一次警示,一次培训,一次宣传五项举措。

  “六个一律”:三类场所使用易燃加芯彩钢板房一律关停;违章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的一律停业整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铁栅栏的一律拆除;安全疏散条件不足一律查封;自动消防设施停用的,一律查封;三类场所违规住人的一律查封。

  “七类人员”: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全部开展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消防技能。

  四、整治要求

  (一)各级政府、行业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推动提升单位消防管理水平。要集中组织“七类重点人群”以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着力提升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基层消防“5+3”必查要求(5个检查重点:“三合一”场所、弱势群体、火源、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3项措施:畅通疏散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逃生面罩),整合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重点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群租房、老旧小区、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人员密集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培训。

  (三)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组织基层政府、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规范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及时清理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车辆和障碍物,发动居民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五)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广大群众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可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玉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

责任编辑:金石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

    Copyright © 2024 玉树巿新闻网(玉树融媒)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