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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市公安局警情通报

时间: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办公室 浏览:

  4月21日,玉树市公安局依法处理3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人。    

  4月20日,玉树市公安局接玉树市行政联合执法工作组案件线索称:个体工商户王某、戴某、朱某于2022年4月15日到玉树市后,未按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报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王某、戴某、朱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玉树市公安局依法分别对王某、戴某、朱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的政府相关措施,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希望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支持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对不服从指挥,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玉树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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