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出现多起不法分子冒充领导、熟人实施诈骗的案件。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及领导信息后,通过微信、QQ、短信等方式冒充领导,通过AI换脸技术和受害人进行微信、QQ视频通话,取得受害人信任,以向被害人临时借款的方式实施犯罪!
一、主动添加好友。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手机号码及个人身份信息后,自称领导本人,通过发短信引导受害人添加QQ、微信,或通过复制领导微信头像、昵称伪装成高仿账号,或直接使用在互联网搜索获得的领导照片作为头像,主动添加受害人微信好友。
二、嘘寒问暖拉近距离。添加好友后,骗子会通过QQ、微信等社交工具和受害人谈工作、谈生活,言辞恳切,主动关怀,降低受害人的戒备心,进而获取信任。
三、提出转账要求。取得受害人信任后,骗子会以“亲戚投标工程”“私事要保密”“急需周转”“货款转账”“不方便使用自己账户”等理由,要求受害人帮忙转账汇款,并要求严格保密。
四、向受害人发送伪造的虚假转账截图,以增加信任度,并以“跨行转账有延迟”等理由回应受害人并未收到转款的质疑。期间使用“着急”“尽快”“马上”“立即”等词语,营造紧张气氛,催促受害人转款。
请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反电诈意识,遇到陌生人以“领导”身份主动添加微信、QQ后要求转账汇款的,务必通过电话等途径仔细甄别、核实对方身份,切勿轻易提供相关信息、点击链接或进行转账汇款。
如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报警。
审 核丨巴德扎西
编 辑丨尼玛旦周
来 源丨玉树州网信办、州公安局网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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