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林草领域项目管理制度“废改立”工作扎实推进,截至10月21日,各项体制机制调整完善,其中落地实施的《青海省林草项目投标资格条件指南(试行)》,规范引导和细化林草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资格条件规定,统一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各环节投标资格条件设置标准,以全过程、全链条管控推动林草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招投标工作”要求,从源头把好市场准入关,通过明确设计、监理、施工各环节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确保有能力、有经验的单位参与青海生态建设。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通过明确资质等级、业绩要求、人员配备等具体条件,有效防止“量身定制”、设置不合理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同时对新成立企业投标小额项目豁免业绩要求,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
在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紧密结合青海实际,专门设置高海拔野外作业人员年龄限制,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和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在海拔3500米以下地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全面落实以工代赈,施工单位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合同价的15%,每100万元投资带动务工群众不少于10人,参与施工人员原则上以青海省户籍务工群众、农牧民为主。同时,强化种苗和农药等投入品管控,从源头上保障生态修复的材料质量和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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