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玉树市召开2022年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市委副书记汤有然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增元主持。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关于中央层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的通报》《玉树州纪委监委关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通报》,审议并通过了《玉树市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玉树市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评审领导小组》。
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顾祥林同志围绕2021年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2022年专项监督工作设想及思路进行通报。《通报》指出,2021年,市纪委立足部门职责,开展了两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强化执纪问责,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问题,监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完善、项目报备程序不规范、基层干部政策理解不深、脱贫后思维散漫、村务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基层项目论证调研不充分等问题仍需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长效整治。
会上,副市长扎西巴旦进一步梳理了2021年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检自评工作形成的反馈问题清单,以扶贫资产产权办理、项目储备与质量、行业部门资产确权工作规范、易地搬迁户劳动力就业等问题为抓手,结合当前“巩固与衔接”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和着力重点,为今后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突出重点、攻坚突破,确保完成州级考核目标任务,确保玉树市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一是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各部门应认真研读《玉树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明晰“小牧业·大产业”的发展思路,加强基层调研,积极报备辐射能力强、增收效益明显的项目;二是规范扶贫资产确权流程。扶贫资产管理已多次作为单项指标纳入省州各项考核,各级各部门需及时完善确权登记台账,结合产业运行及管理实际,按照依法确权、创新确权、容缺确权等规程,界定村、乡、县分级权属;三是进一步提升易地搬迁户劳动力就业水平。据2021年数据分析,搬迁社区82%就业及收入数据仍然以季节性务工为主,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搬迁户劳动力档案,与新寨街道办及社区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开展政策宣讲、就业咨询、技能培训等活动,积极拓展搬迁户就业发展方向,实现非季节性稳定增收。
汤有然强调:一是认识再强化,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全市上下要主动担当作为,锚定乡村振兴总体目标,聚焦“树立三个形象、打造六区建设”的新要求,围绕打造“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国内生态旅游示范城市、绿色产业发展示范城市、高原智慧管理示范城市”的新目标,全方位、多维度、纵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二是监督再深化、持续护航乡村振兴平稳有序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认领专项监督反馈问题,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分级分类开展专项治理,一类一类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纪检部门常态化开展监督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市直各部门党组织“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加强对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监督;三是考核再细化、明确把握乡村振兴工作进展。要对照省、州各项考核指标内容,深入细致查摆当前我市乡村振兴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短板,以各类反馈问题和自评自检情况通报为索引,逐一核对、逐项销号,确保把各类问题解决在萌芽期,为今后工作树导向、立规矩、定调子。
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