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22号)

时间:2020-04-27 01:20 来源:省政府 作者:消息 浏览:次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推企业发展,扩大有效需求,促进居民消费,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决定在全省范围实施惠民暖企健康消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惠民暖企健康消费,重点面向商贸流通、餐饮住宿、汽车消费、成品油销售以及旅游文化体育等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本省居民及省外来青人员,注册并使用“信用健康码”均可参与健康消费各类活动,享受省内1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的优惠产品服务。全省工会会员参与本级工会组织的促消费活动。

  二、主要内容。全省筹集5亿元资金额度用于为市场主体贷款让利减息、为消费者让利优惠。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筹金融资源、挖掘潜力,筹集3亿元资金,根据各自特色优势和客户群开发投放金融产品,用于为中小微企业贷款让利和消费者让利优惠。从2020年5月1日至10月15日,在全省批发零售、百货、超市、餐饮、住宿、文旅、公交、加油站等主要民生消费场景,持续开展惠民暖企健康消费活动。在“五一”“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端午节、教师节、中秋节等重点节日和时段,适时推出系列优惠促消费活动,并在媒体和各自的营销平台公布。各级工会筹集工会会员福利费2亿元,以消费券形式发放给工会会员,在各级工会组织确定的商家进行消费。

  三、全面推行“信用健康码”。在全省各级各类商贸综合体、超市商场、餐饮门店、文娱场所、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全覆盖、无盲区张贴使用“信用健康码”,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扫码登记—亮绿色码通行”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鼓励和引导消费者通过扫描“信用健康码”进入商家选择消费类别,支付款项时享受消费优惠。强化信用激励约束,对信用好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和激励,对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限制申领优惠券和优惠消费。

  四、强化暖企融资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通过提升首贷、信用贷及无还本续贷比例,扩大各类信贷产品投放,并采取合理延期还款、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等多种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帮扶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正常经营、达产达效,促进就业稳定,保障劳动者收入,提高消费能力。

  五、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基础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打破贷款利率隐形下限,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明显下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新发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期各行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六、实施惠民消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采取个人消费贷款让利、支付优惠让利、消费手续费减免、差异化延期还款等措施,强化对住房、购车、装修、文娱及增收创业等消费信贷支持,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享受金融让利的各领域商家,通过叠加满减、折扣等优惠进一步让利消费者,积极扩大惠民消费。

  七、开展工会会员健康消费。省总工会组织开展工会福利惠民健康消费活动,各级工会组织在本级工会经费中,一次性将全年工会福利费以消费券形式发放给工会会员,鼓励职工健康消费。

  八、支持创业增收。全面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支持疫情催生的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就业模式。加大创业信贷扶持力度,全力落实促就业政策稳就业,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促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保就业,促进劳动者增加收入、拉动消费。

  九、落实差别化监管政策。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加大消费信贷投入,金融监管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和消费贷款业务给予适当的容错、纠错和免责,提高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建立敢贷、愿贷、能贷工作机制。强化信用保护监管。充分发挥“信用中国(青海)”平台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等违法失信行为,曝光典型案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巴德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