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2022年度征兵公告

时间:2022-01-26 11:56 来源:州征兵办公室 作者:消息 浏览:次    

玉树藏族自治州2022年度征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年度征兵工作统一部署,现将玉树藏族自治州2022年度征兵工作通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清楚。具体条件以《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相关规定为准。

  (二)身体条件:

  1.身高标准: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条件兵身高按有关标准执行。

  2.体重标准: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体重(kg)/身高(米)平方。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3.视力要求:色盲、色弱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其他身体条件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相关规定为准。

  (三)文化条件:

  征集的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征集的女青年上半年: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注:具体征集对象以2022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为准。

  (四)年龄条件:

  2022年上半年应征年龄标准:

  注:1.年龄计算截至当年12月31日。2.具体年龄条件以2022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为准。

  2022年下半年应征年龄标准:

  注:1.年龄计算截至当年12月31日。2.具体年龄条件以2022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为准。

  二、报名指南

  初次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兵役登记唯一官方网站: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应征报名:

  男兵报名时间:上半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下半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

  女兵报名时间:上半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下半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应征报名唯一官方网站: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三、入伍流程

  1.网上报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非大学生)或《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大学生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应征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

  2.初检初考: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组织应征青年进行初检初考;高校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检初考,初检初考合格人员,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登记表》《申请表》《预定兵通知书》。

  3.体检政考:兵役机关通知应征青年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应征青年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4.走访调查:体检政考均合格者,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应征青年所在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逐个走访调查,主要了解掌握应征对象病史情况、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和入伍态度,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5.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依据《青海省审批定兵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同等学历应征青年根据参军意愿、德才表现、年龄结构、家庭条件、政治面貌、身体素质等内容,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体检政考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和大学生全部确定为预定新兵。

  6.役前教育:市州或县(市、区)征兵办公室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体检政考双合格的预定新兵进行役前教育,结合实际组织复检复查,及时淘汰思想意志不坚定、身体素质不过硬、集体生活不适应人员。

  7.张榜公示: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和所在乡(镇、街道)对预定新兵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批准入伍:通过张榜公示、役前教育的预定新兵,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预定新兵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交接运送到部队。批准入伍的大学生,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学籍、学费补偿代偿等相关手续。

  四、优待政策

  (一)一般优惠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青海省入伍的义务兵,实行城乡统一的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放。

  2.军队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就业金: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每人每年4500元。

  3.地方政府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地方政府统一发放,发放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义务兵按2年计发、下士按3年计发、中士按4年计发、上士按5年计发、四级军士长按6年计发。

  4.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免费接受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考试各级,发放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

  5.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条件: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6.从驻青部队退役士兵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青海省六个自治州乡镇事业单位在乡镇空编内,每年从驻青部队即将退役的士兵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7.选派到基层工作。大力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并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才库。

  8.优先到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优先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开放。

  9.税费减免。在青海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优惠政策。在青海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可享受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件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按最高上浮上限20%执行。

  10.其他优待。享受军人优先政策,家庭悬挂光荣牌,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在省内游览公园、名胜古迹等旅游景点和参观纪念馆、博物馆时免购门票,等等。

  (二)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6.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7.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可免试就读青海省内专升本成人高校;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9.“双一流”在校生士兵(保留入学资格和保留学籍入伍)免试文化课攻读军校。

  (三)退役就业保障:

  1.退役士兵在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在报考非定向职位岗位时,笔试成绩加5分。

  2.青海省各级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时,制定10%的计划面向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青海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在设置招考职位时,面向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享10%-15%的定向考录计划。

  4.组织部门在开展选调生工作时,优先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

  5.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6.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7.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依法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政府安置的退役军人,确实无法被留用且再就业存在困难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安置地政府及时妥善安置。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附:玉树藏族自治州各县(市)征兵办公室征兵报名咨询电话: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