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4-03-05 10:57 来源:市交警大队 作者:消息 浏览:次    
  为认真落实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及上级公安机关“开学第一课”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辖区中小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3月4日我市各中小学开学之际,玉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辅警来辖区第三民族完全小学,组织师生400余人,积极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大队宣传民警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观看安全教育视频、发放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方式方法,为广大师生送上了一堂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 开学第一课 ”。并针对学生容易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认真的讲解了道路交通基本通行的原则及闯红灯、翻越护栏和在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等交通陋习的危害,教育同学们一定要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摒弃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做一个文明交通的带头人。期间,大队宣传民辅警还结合交通事故案例,从同学们参与交通的最基本的三种方式(走路、骑自行车、乘车)讲起,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介绍了行走、骑车、乘车等出行中的注意事项、常见的交通标志标牌、如何紧急避险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好习惯。活动过程中,同学们认真听着民警的讲解,现场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通过此次“开学第一课”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但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师生对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而且提高了小学生自觉遵章守法、文明礼让、平安出行的理念,让孩子们感觉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传播者。本次活动,玉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动宣传民辅警7人,发放各类宣传单、册200余份,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与认可。

  新学期,新开始,希望每位同学都能把交通安全知识牢牢记在心上。

  01步行篇

  1.横过马路和遇路口要特别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要注意躲避车辆,特别注意躲避汽车盲区。

  2.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走路要集中注意力,不三五成群并肩走,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

  3.不翻路中央的护栏、隔离栏,不要突然横穿道路,有斑马线的一定要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更要注意观察周边情况,确认通行安全。

  02骑车篇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不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不得载人。

  2.符合年龄规定学生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

  3.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出行时,大人孩子都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做到各行其道,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远离大货车。

  03乘车篇

  1.乘车时,要在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坐稳扶好,不嬉戏打闹,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以免发生危险。

  2.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好安全带。下车时,注意观察左右来车,避免从车头车尾突然出现而造成“鬼探头”事故。

  3.拒乘“黑车”、超载车、货车、拖拉机、三轮车以及改装车、拼装车等,如发现各类违规搭载学生的车辆要迅速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