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落实学校统计人员工作职责,12月31日,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推进会,市教育局副局长尕玛成林,市教育局教育教学服务中心主任李海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学籍统计科负责同志及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各学校、幼儿园统计员等72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教育局学籍统计科科长李颖瑞解读了《青海省教育统计管理实施细则》,李海贤主任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尕玛成林副局长对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责任书。
会议指出,教育事业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省政府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资源配置、上级政府对我市教育发展考核、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验收评估的基础,是我市教育布局调整、师资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从单纯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转换到主动为教育事业统计服务上来,主动担当作为,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学校领导和统计员工作职责,认真做到家底清、账目明、数据实,积极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验收奠定坚实基础。二要精心准备,扎实做好学校基础工作。各学校要迅速行动,整合学校力量,详实数据资料,加强统计员业务培训,提高全市教育事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三要落实责任,确保教育事业统计质量。各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要加强对统计数据填报的监督力度,要按照《青海省统计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报工作,认真核实、认真审核,以求真务实、一丝不苟、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