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各成员单位:
4月13日,玉树州曲麻莱县境内玉珠峰北侧发生一起人员登山失联事件,造成3人遇难。事件发生后,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东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查明原因,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做好舆情监测。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工作要求,切实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全方位加强户外探险活动安全管理,现将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一、切实加强户外探险活动安全管控
户外探险活动,是指登山、徒步、溯溪、溪降、崖降、穿越、野营、探洞等具有潜在危险的活动,近年来,省内外已发生多起户外探险导致人员遇难被困伤亡的事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全面细致排查易发多发险情的山地、峡谷、河流等野外风景区、乡村旅游点、网红打卡点,建立并定期更新清单台账,制定落实风险辨识或安全防护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在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雷击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指引标识标牌,划定警戒范围和警戒线。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落实专人或组织力量进行巡查、提醒和劝导。要做好重点危险区域的警示提示,在出入口或醒目位置设置标语、警示标识或提示牌,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未经开发的旅游资源区域要坚决予以关闭,严防游客、“驴友”私自进入。
二、层层压实户外活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结合本辖区特点,全面摸排辖区内户外旅游和探险活动情况,切实加强对山地、峡谷、溪流、河道、溶洞、废弃矿山、矿洞等户外场所管控,严格落实警示提醒、宣传教育、劝阻劝返等管控措施,同时加强对探险旅游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巡查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加强对无人区出入口巡逻、巡查,加强技防力量,扩大巡查范围,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穿越行为。文旅、体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户外运动协会的监管;水利河道管理部门要加强涉水区域管理;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公安部门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客车的安全检查,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引导旅游车辆及时避险;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三、全面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从活动报备、人员进场、风险识别、预警提示、协调联动、应急指挥等方面建立防控机制。已面向公众开放的旅游景区应当设置区域界限标识、服务设施标识和游览导向标识。对具有危险性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带领旅游者进入不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区域场所开展旅游服务项目。
四、广泛开展户外涉险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发布公告、禁令、警示、提醒等方式,广泛开展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可能发安全风险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宣传教育,督促运动俱乐部、“驴友”协会等民间社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引导社会公众不盲目跟风追捧“网红打卡点”,不选择“野景区”、“无人区”开展户外极限运动。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等时机进一步加大安全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有针对性开展人员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演练,尤其是涉旅协会、户外探险等社会组织,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应对灾害风险能力。
五、切实强化应急防范处置各项准备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事故灾情事件信息及时规范报送和实时共享互通,重大状况第一时间报告,坚决杜绝漏报、迟报、谎报、瞒报等现象发生,防止贻误最佳抢险救援时机。体育部门要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和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户外探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健全抢险救援 协同联动机制,时刻做好人员队伍、物资装备、综合保障 等应急准备,确保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玉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