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出台村干部激励机制“以绩定酬”激发村干部干事热情

时间:2021-05-25 11:42 来源:市委组织部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    

  今年来,为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玉树市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突出绩效管理理念,制定出台一系列村干部激励机制,对村干部实行绩效考评并且“以绩定酬”,切实补齐村干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管理短板,有效激发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突出短板导向,严密制定“总发条”

  认真贯彻省州市委相关部署要求,由市委组织部门牵头,联合财政、民政等部门对全市村干部管理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并结合调研结果研究制定《玉树市村干部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和《玉树市村干部履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试行)》,全面建立村干部履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薪资报酬的激励机制,并广泛征求意见各乡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办法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严肃绩效考核,统筹立好“硬标尺”

  构建“市级备案督导、乡镇组织实施、村民广泛参与”的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在市级研究出台总体绩效考评办法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补充完善考核办法,围绕乡村振兴、服务群众、基层治理、扫黑除恶、村集体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廉洁守纪等各方面赋分,并明确3类具体的加分项目和5类扣分情形,列出“一票否决”7大情形。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底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按劳按绩分配,全面激发“内动力”

  全面构建“基础工资保底、绩效工资浮动、村集体经济收益补贴”的村干部薪酬发放机制,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分别按上年度人均纯收入2.5倍的70%、30%计发,并根据村集体经济收益情况按要求进行适当补贴。村干部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和村集体收益补贴根据村干部履职实绩和年终绩效考核结果酌情发放,适当拉开村干部间的工资差距,切实引导村干部实现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思想转变。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