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召开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会议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时间:2022-03-01 11:03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    

  2月28日上午,玉树市召开2022年度乡村振兴会议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州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相关要务和市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形势,谋划2022年我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市委副书记汤有然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俄沙江措针对巴塘乡相古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市政府副市长扎西巴旦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增元主持。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过渡期”的第一年,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顺利通过了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级考核评估,组织开展全市自检自评工作,有效提亮了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成色,打赢了“过渡期”开局之年的关键战役。今年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十分艰巨,要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各级党委的重点工作,把乡村振兴作为解决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保持接续奋斗的精气神,始终如一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对照“四个不摘”要求和“1+5+7+N”有效衔接政策体系,按照平稳有序过渡原则,做好各类政策的调整、优化和延伸,严格落实“2411”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抓牢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抓住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各类项目落实落地,确保4月中旬所有项目全部开工。要加快资金支出进度,6月底资金有效支出率达到75%以上,10月31日前达到90%以上,12月底达到100%。全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将巴塘乡相古村等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和行业合力。尤其是要对相古村已实施项目进行“回头看”,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对于新建项目落地实施,要明确工作思路,科学化、合理化安排工程周期,力争于6月底前建设完成巴塘乡相古村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建设任务。

  会议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采取更有利举措,汇聚强大力量,统筹各方资源优势,锚定乡村五大振兴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作风建设、考核评价等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推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市政府同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签订《2022年度玉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责任状》。

责任编辑:金石